043买枪-《回到红火岁月做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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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如约与万向阳见面,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万向阳去买枪。

    终于可以买把枪了!唐植桐买枪的原因并不复杂,一来他不会什么内功、古武、特异功能,有这玩意可以用来防身;二来,给家养的兔子一个合理的死法。

    总不能等饥饿来临的时候,说那么多兔子都是家养的吧?那铁定会被眼红的人或偷、或借给整走。

    好好练练射击技能,到时候就可以毫不心虚的说都是自己进山打的猎物。

    至于野猪什么的大型猎物,唐植桐连想都不敢想。

    越是大型的动物,它们的势力范围越大,所以才有“一山不容二虎”一说,因而一定范围内的大型动物都是有限的。

    最主要的是,唐植桐对自身武力有着清醒的认知,平常连一条疯狗都不一定能打得过,饥饿年代进山去打野猪?

    这是太瞧得起自己,还是太瞧不起野猪?大山可不是自家动物园,野猪不会老老实实站那让人打。

    若真有人敢拿自己当盘菜,野猪不仅会很开心的把他当盘菜,还会直夸他懂事、顾家。

    哪怕只是为了不让野猪把自己当盘菜,也得先去买把枪,对吧?

    现下卖这玩意的机构,其中有一家是全国性的大型教育连锁——新华书店!

    您没看错,就是图书管理员为提升基层教育水平而强制普及到乡镇级别的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在售型号众多,唐植桐选了一款击发铅弹的那种,十多块钱一杆。

    唐植桐之所以选这种,是因为铅弹便宜实惠,一毛钱就能买好几十发,最适合新人练手用。

    万向阳背着一杆半自动,嘴里不断嫌弃唐植桐选的低级,不过依旧帮他选了一杆做工优良的。

    唐植桐看着万向阳背后的家伙,说不眼馋是假的,但人家那玩意射出来的是铜外壳,一颗的钱就顶自己大半盒,拿这玩意练手?唐植桐练不起,因为自己钱包见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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