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受人之托-《妖狐行》


    第(1/3)页

    鹿环本来此刻应该在鹿府安排善后事宜,但是轻舟坊主可没想让鹿府和鹿环安宁。

    天还没亮,早有一个山羊胡的校官带领不下二百名巡检营的官兵,客气地登门拜访,说是奉坊主之命,执行轻舟坊的《紧急状态管理法》,征用鹿府的部分物资。

    鹿环岂是好相与,看到平时对自己毕恭毕敬的山羊胡校官,今天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心中有些奇怪,但是并没有心情理会他,让管家将校官和手下哄出府门。

    山羊胡校官不疾不徐从怀中取出一封正式公函递给了鹿环,鹿环疑惑地拆开,看完以后不禁勃然大怒,指着校官怒喝道:“轻舟坊主不要欺人太甚!没有鹿府的支持,轻舟坊也不会有今日的规模,不要把事情都做绝了!”

    山羊胡校官耸耸肩:“环公子,你不要冲卑职发脾气,卑职只是听话、照做、执行的大头兵,其他事情一概不问、也一概不知。不过坊主我有几句话要我带给你。”

    鹿环恶狠狠地瞪着山羊胡说:“你说!”

    “坊主让卑职告诉环公子,这次公子只有两个选择,可任选其一:

    一是拿出鹿府八成的财物用于轻舟坊的救灾及重建工作,轻舟坊将向灾民公示此次主动捐款捐物的店铺及人员名单;

    二是根据‘紧急状态防疫条例’,全体鹿府人员立刻搬到城外临时营地,由巡检营接手鹿府进行彻底的检疫消毒工作。

    如果公子不能接受这两个建议中的任何一个,坊主将亲赴鸣鹿山拜访鹿鸣翁老仙师,详细说明此间情况,请鹿公来这里主持公道。”

    鹿环自幼聪慧无比,是鹿族青年一代中的翘楚,甚得老祖宗的喜爱。

    鹿环仗着背后有个元婴期巅峰的老祖支持,素来霸道,通过多年的经营,在妖族中聚集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虽然鹿鸣翁一贯主张交好人族,但是对鹿环的反人族小动作也是视而不见,甚至有些纵容。

    可如果被轻舟坊主这种分量的一方之主当面告发,估计鹿鸣翁即使只是做做样子,也会对鹿环惩戒一番。

    鹿环考虑再三,终于选择了屈服,捐出八成的财物。

    看着山羊胡一边陪着献媚的笑脸,一边冷静地指挥巡防营从鹿府大库中一车车的搬运物资,鹿环就觉得心疼不已。

    轻舟坊内鹿府的资源大半都是鹿环自己这些年攒下的私货,与整个鹿族无关。

    鹿族的家族宝藏都藏在鸣鹿山祖地,这次损失估计家族不会给鹿环兜底,鹿环怎么能不心疼?

    鹿环强忍着心疼,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山羊胡校官聊着天,无意中问道:“你们统领呢?怎么没见他来?平时这种杀人放火、巧取豪夺的工作不都是他亲自出面吗?”

    山羊胡先是一脸暗爽的表情,但只是一闪就及时纠正了过来,做出一副悲痛的表情道:

    “狸猫统领觉得昨晚这场大火是他疏于职守造成,今晨已向坊主提出辞呈,弃兄弟们而去了。在下不才,刚刚被任命为巡检营副统领,暂代统领之职。”

    这时,鹿环才正眼看了一次山羊胡,略一抬手,敷衍似的一抱拳:“原来是副统领大人,失敬失敬。”

    山羊胡眉开眼笑,虽然看出鹿环对自己没什么尊重,但是只要和鹿府搭上了线,以后在轻舟坊开展起工作来,会轻松很多,嘴上急忙答道:“岂敢岂敢,环公子客气了。”

    鹿环又认真地看了一眼山羊胡,发现果然巡防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看得顺眼,鹿环假做随意地一问:“你们统领就这么走了,有些可惜,也不知道他去哪里高就了?”

    山羊胡目光闪烁地说:“听说是要护送一个重要人物去某个地方,具体去哪儿就不知道了,估计还没走远。”

    鹿环打了个呵欠,对旁边的管家说:“昨晚被折腾的一夜没睡,乏了,我去休息一会儿,你陪副统领大人在这里清点交接,记住,只捐府库的八成,别弄错了。”

    山羊胡和管家恭送鹿环,山羊胡有股按捺不住的喜悦之色浮现脸颊。

    如果不是为了寻狸猫大仙的晦气,打死鹿环也不会出现在如此泥泞的场合。

    即使骑在马上,裤腿和鞋上仍然被泥浆蹦到了,对有洁癖的鹿环来说,简直是难以忍受!

    如果不是在坊门前看到了狸猫大仙,鹿环几乎都要暴走了。

    看到狸猫大仙抄起小狐狸,向西南方向飞走,鹿环长舒了一口气,只要狸猫大仙不逃往人族,总有办法追上他。

    鹿环阴森森地看着狸猫大仙远去的背影说:“臭狸猫,你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使者吗?多次破坏我的好事,还敢威胁我,早就想让你好看了,现在你自己辞去巡检营的职位,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来人,派出一个飞禽小组跟上狸猫大仙,不要给我追丢了。”

    “是,公子。”,旁边一名随行的属下领命而去。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鹿府作为轻舟坊的第二大势力,与轻舟坊主暗中较量已有多年。

    每十年一次的鹿府逍遥宴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分薄拍卖会的光芒、招揽妖族修士,暗中积蓄对抗轻舟坊的实力。

    因为忌惮轻舟坊主的元婴期巅峰修为,鹿府前些年还算比较收敛。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