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大哥的不动产-《飞鱼过肩锦衣卫》
第(1/3)页
“所以,这套房子就是你的?”林鳞游端详着手中房契。
“是我的。”张贲老实承认,毕竟白纸黑字都写着他的名字,还有布政司的大红官印。
“真想不到啊大哥,你在大明,不动产都挣下来了。”林鳞游将房契还给张贲。
“你也不想想我来这多久了?”张贲接过房契塞到怀中,“二十八……这都快三十年了,三十年,我就算老老实实搬砖,也能买一套房了吧?虽然这是京师,但目前的房价,还不是太过于夸张的。”
永乐初,京城的大街小巷,仍遍布草屋,考虑到经常发生火灾,延烧毁坏官民居宅,后才全部改为瓦房。包括北平亦是如此,永乐帝迁都之后改称北京,北京城才日渐繁华起来。
那个时候,虽然京城之类的大城市也有大量外来人口涌入,但城市原住民并没有几百年后对房产那么强烈的追求,房地产压根都不算一种产业,想要靠囤积房屋发财,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房地产是人口红利,那时候官府用人都不够,哪来的人口红利?
早在元朝时,南京就已经是“民无土著”。明初太祖定鼎南京,“徙四方巨族实之”,所以后来南京的居民,大多来自四方。无房无田者,官给牛种,免赋三年,四民各有定业,百姓安于农亩。
来京城做生意的,往往有长租客栈,比买一处房屋更划算。而且古人讲究落叶归根,很少有人会主动更改册籍落户他乡的。迁徙移民都是官府强迫,哪有人愿意主动?
至于没有房屋不愿种地生产的游民,除了栖身佛寺道观之外,城市中像什么旌善亭、申明亭,也都是躲风避雨的好地方,一张破草席一卷,睡哪不是睡啊!
而对于官府人员,大明实行回避制度,本地人不能为本地官——当然指的是大官。县太爷以上的之类大官必须到离家五百里开外的地方当官,且有任期限制。小品官小胥吏之流则不实行回避制度,都是了解本地民情的本地人。
大官有公馆,小官有自建房,所以也不用租房。
所以租房的人很少,自然做房屋租赁,也就成不了一门生意。
像林鳞游杨放两人算是特殊情况了,一个是从边军升迁锦衣卫的,一个是从县衙调过来的,本地无房,自然就需要租住了。
有人会说,不是“长安居,大不易”吗?
别忘了那可是盛唐时期,等再过几十年,且看大明京师,房子贵不贵,米贵不贵吧!
大明此时的房子,才是真正拿来住的,而不是拿来卖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