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暴发户玄德-《论腹黑,三国我没怕过谁》


    第(2/3)页

    曹操言语,暗含讥嘲刘备之意,更是驳斥荀彧,陈群之言。

    听了主公之令,早有虎贲之士,飞骑向东而去,直发徐州,召唤刘关张兄弟。

    数日后,徐州,下邳城。

    徐州府衙大厅内,今日好像皮毛卖场,一排排的裘皮大衣,豪华大氅,挂在木架之上。

    院落中,无数徐州细犬,伸出舌头,巴巴的看着那个,府衙大堂满脸笑容的长臂男子。

    先主好鲜衣怒犬,这是陈寿都在三国志记载之事。

    大耳从起兵开始,基本就是为人轻视,砍人明志,继续为人轻视,和兄弟继续砍人发泄的循环!

    徐州刺史,算是跳出此循环的大耳小巅峰。

    自恃打了十几年仗,也该享受享受的大耳,政务全部交给了庞统,自己报复性消费,冬日时候,每天要换三次衣服。

    所穿的,都是糜竺兄弟搜刮来的,两个夫人为徐州世家敬献的供奉,各种品牌的皮毛衣物。

    刘玄德穿着奢侈品,带着猎犬,不过几个月,已然跑遍了徐州一州的山川。

    他看的不是百姓疾苦,不是苍生之难,而是野猪油脂,肥鹿鹿角。

    数月间,大耳的耳垂更见白皙,肥硕的垂在肩头!

    整个人的气质,更是从雇佣兵队长,变为了豪门大阀子弟。

    “花虎,来,哎呀,乖,要吃排骨了对不对!”

    “这是大黑,前几日不就是大黑,咬住的千斤野猪的卵蛋?好,好,也该吃排骨!”

    富起来的大耳,气质略带暴发户味道,眯缝着眼睛招了招手,院落中,两只被他点名的猎犬,摇着尾巴冲入了厅堂,接过徐州刺史手中猪骨,大快朵颐起来。

    “咬,咬住野猪的卵蛋算什么?下次战阵之上,把方大同的蛋也咬碎,才是最好!”

    厅堂中,张飞数月不见,脸也大了一圈,搓着大手,啃着几斤的肘子,笑而不语。

    二哥则是憔悴了许多,本来冷傲的气质,变成了中年男子的颓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