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盘点(上)-《万历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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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底层军官待遇都没保障的情况下,按照他当日无奈的说法:“发个铁牌牌有何用处?”没奈何,只好內帑出银六十万两,才基本解决总旗以下的军功待遇和抚恤问题。
再如盐政改革,此前司礼监派员沿途收缴盐税,年收入不足十万两。若內帑无银,朱翊钧敢很随意就裁撤了去?还是兜里有钱,不在乎三瓜两枣,才能果断裁撤。
盐场拍卖的时候,王国光开始时建议朝廷直接留下一半盐场,不纳入拍卖,用以掌握绝对生产量,防止出现垄断。
但张居正指出,这留下的一半盐场,产权属谁?若属于朝廷,那应该纳入户部管理,皇帝并无取利之处;若直接归属皇室,朱翊钧和张居正都担心给后世子孙留下坏例子——其后的皇帝看中什么财富,恐按此例直接豪夺。原时空的万历皇帝,派出的“税监”不就是这么些玩意儿吗?
后来朱翊钧果断拍板,皇室直接参与拍卖,共耗银六百五十万两,才拿下盐场之半数。——这还是在拍卖场上有些灵醒人知道是皇帝派人再拍,没敢加价的缘故。若无张鲸替皇帝打理工商集团揽财,这一朱翊钧要做大文章的盐政改革不免出现大问题。
然而,朱翊钧和张鲸,都不是后世的工商管理专才。朱翊钧因在税务局工作,对公司法、合同法等商法了解的能多一些,但上手管理之后,也常有力不从心之感。
张鲸作为朱翊钧亲传,管理思维上不免带着大量的“封建残余”,管人、管事,建章立制不足的部分都用“权力”充当抓手。
在集团发展壮大期间,这种管理模式没有太大问题。但随着摊子铺的越来越大,张鲸也发现国企病日渐凸显,运转涩滞,即便殚精竭虑,也难以应付。
于是,在万历四年三月,朱翊钧再次召开内府工商集团管理层会议,拟对集团实施正规化改造,助推其进一步发展。
会上,张鲸率领各大工厂管事、采购、销售负责人,先向朱翊钧做了一个总结:
此际内府工商集团在全国各地共下设钢铁厂四家、玻璃厂六家、肥皂厂四家、丝造厂十家、座钟厂两家、工艺厂三家共计二十九家大厂,每家工人都在千人以上;此外还有生产各类奢侈品的小厂子一百三十来家,工人在十几个到数百不等。
万历三年,这些厂子共生产钢材两亿六千万斤,为隆庆六年全国铁料生产量的两倍半;生产玻璃料一亿四千五百万斤;生产肥皂八百五十万斤。仅这三项给朱翊钧提供的利润,即达到了每年二百八十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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