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苏乙受够了港岛所谓的法制,犯罪成本太低,执法成本又太高,二者根本不成比例。 再加上种种社会因素,结果就是社团横行,治安败坏。 一个社团,居然有近十万小弟那么大规模,虽然组织比较松散,但这也是不可想象的。 港岛才有多少警察? 三万多人而已。 三大社团,无论哪一个社团的人数都起码是警察人数的两倍,这个比例夸张成什么样了? 这是法治的问题吗? 这就是个社会问题! 所以做一个警察,老老实实通过司法去改变现状,是根本不现实的。 但是想要拿到权势,成为上层规则制定者去改变现状,虽然思路正确,却更加不靠谱。 苏乙根本没那个时间,没那个精力,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耐心。 什么都没有。 反倒是“在野”,苏乙觉得自己能搞搞事情,做出点名堂来。 起码,是能弄出点动静的。 言归正传。 苏乙之所以跟陆启昌挑明了说自己想要杀倪坤,是因为这个行为造成任何后果,苏乙都能接受。 如果陆启昌坚决阻止,那苏乙就老老实实回去接着卧底,当自己一时冲动。 如果陆启昌反应激烈,抓苏乙回去,终止苏乙的卧底任务,那苏乙就回警局,摇身一变成为正规军,换个玩法来演这部戏,反正导演给了自己最大的自由度,干什么都行。 如果陆启昌默认这个行为,那苏乙就想办法提前搞死倪坤,也别等三个月后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陆启昌觉得这种里应外合,互打掩护,互相配合的模式挺好,那以后的可能性就更多了,对于苏乙来说,就更有利了。 总之,就是苏乙承担得起所有后果,告诉陆启昌,又有何妨? 原剧情中,黄志诚督查教唆韩琛的老婆玛丽雇凶杀了倪坤,陆启昌“严格执法”了吗? 不,他选择游说上层,劝服警队上层集体性失明,对黄志诚的违法之举视而不见。 由此可见,陆启昌不但在警队能量很大,而且他对法治并不像他说的那么尊重。最重要的是,这件事足以说明陆启昌不是那种循规蹈矩安于现状的人,而且还极讲义气,绝对可交。 苏乙现在对他坦诚,也算是一种交好的策略。 我要去杀人,但我提前告诉了你。 第(1/3)页